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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和国家级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9 16:19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和国家级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师〔2023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第三批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和国家级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吉林省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强国建设为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重点,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团队、创新团队。

2.创建指标。见附件1

三、申报限额

每个教学科研单位限报1个名额,如条件不符合,可不申报。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时间截至522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东校区行政楼A30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oh12345@163.com

1)《吉林省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见附件3),电子版为WORDPDF格式;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电子版为WORDPDF格式。

联系人:郭贺

联系电话:0431-84537148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具有深刻的时代内涵和重大的时代意义,是我们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的行动指南。开展吉林省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是引导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的强有力抓手。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要结合实际,按照基本条件和创建指标,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和奖励办法;要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职责,切实提供保障条件,保证创建活动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效。

2.要加强学习,积极营造争创氛围。黄大年精神诞生于吉林大学、发源于吉林大地,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单位要把创建活动与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对黄大年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和2021年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回信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教师的奋斗激情,鼓励他们锐意创造、大胆创新。

3.要保证质量,按时积极择优申报。各单位要在广发创建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创建活动的基本条件和创建指标,坚持“重在创建、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规定的限额组织遴选推荐工作。

                              人事处

                           202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