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职称工作安排,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评审时间要求对照表见附件1)
2.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和我省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省人社厅官网)。
3.以考代评系列和特殊人才认定系列仍按原渠道申报。
4.申报人员为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
本次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申报用户手册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2.单位审核。学校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逐级报送至省人社厅。
3.评委会受理。省人社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级别关系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组织评审。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评审权组织答辩评审。
5.结果公示。评委会办事机构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6.结果备案。评委会办事机构将评审结果自公示期满后5日内报送省人社厅备案。
7.证书发放。省人社厅自今年开始实行电子证书制度,评审通过人员从网上自行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四、时间要求
1.个人绑定单位申请时间(5月27日-5月29日)
每天18点审核当日申请绑定人员信息,5月29日18点后不再受理个人绑定单位申请,未按时申请绑定人员将不能进行职称信息化申报。
2.个人平台申报时间(5月27日至6月5日)
逾期未申报视为不参加2022年度职称评审,不再另行通知。
3.学校审核、个人修改申报材料(6月6日—6月12日)
相关申报人员按照修改要求,及时修改,重新提交。
4.学校公示(6月13日-6月17日)
人事处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将所有申报人员《公示表》在学校公众场所或工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申报人员材料报送(6月13日)
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1份),统一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82338146qq.com。
6.报送省人社厅(6月20日)
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将申报情况报校务会审定,并按规定报送省人社厅。
五、重要说明
1.本次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是获取2022年职称评审报名资格的前置条件,所有拟参加2022年职称评审人员必须在本阶段完成网络报名,申请报名资格。
2.信息化申报审核通过人员视为取得2022年职称评审报名资格,是否具备职称参评资格和通过资格需经评审委员会根据之后发布的评审标准条件审核、评审后方可确定。
3.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职称申报工作,将相关政策、时间要求、申报方式等及时传达到有关申报人员,并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相关规定。
4.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申报2022年度职称评审信息化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加入“2022年长春人文学院职称申报群”,入群人员请将昵称改为单位+姓名方式。
联系人:代敬帅
联系电话:18243009788
附件:
1.申报职称评审时间要求对照表
2.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用户手册
人事处
2022年5月27日